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将给予5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予以奖励: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根据规定,举报奖励标准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