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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 星期

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市政管理处所需市政设施巡查电瓶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8]61号。

二、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是具有供货服务能力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核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拟投标车型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其拟投车型的动力电池供应商须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内,资质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4.如法人代表(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交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为独立供应商。

三、招标内容:市政设施巡查电瓶车。采购预算:100万元。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9月18日8时至9月28日18 时,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时进行。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标室(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路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采购中心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其他: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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