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8年9月25日 星期

处罚违规养狗 不能总在狗咬人之后


□殷国安

“对限养区内的狂犬、野犬,一律实施捕捉;对限养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一律捕捉;对限养区内未做证、未年检、未挂牌、未束犬链的犬只,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实施暂扣。”近来,宁波市公安机关开展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的消息传开后,引来居民欢呼,称再也不用担心出门遇见狗了。(新华网)

管理城市养狗,归根到底是“依法依规治理”——要依法依规管理养狗的人。现在,各个城市都出台了养狗条例,有些县城甚至也出台了相关制度。但是,“人狗”矛盾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日益尖锐化了。为什么养狗条例不见成效?原因在于,那些规章虽然制定了,但却没有发挥威慑力。

地方立法虽然规定了养狗要登记上牌打预防针,规定了不准养多只狗,不准养大型犬、烈性犬,规定了遛狗要牵绳,规定了不准把狗带进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但问题是,这些违规的行为并没有被禁止和处罚,一些执法机关甚至不知道违规情况的发生,而且就算市民举报了,往往问题也得不到解决。

前一段时间,未牵绳德国牧羊犬咬伤少年一事有了进展——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通报,德牧犬主人赵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此外,5年内赵某某不得再养狗。人们要追问的是,饲养这种烈性犬、遛狗不牵绳都是明显的违规行为,可如果不咬伤人会得到查处吗?所以,想要解决违规养犬等问题,各地的执法机关要主动出击,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查处。例如,执法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养狗一律按章处罚;同时,发动群众举报违规养狗,“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组织物业、居委会进行对照检查,接受业主举报,只要是违法违规的,执法部门都一律依法惩处。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