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平安漯河的目标,现将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方式及有关奖励事项通告如下:
一、联系方式
(一)举报电话:0395-110 15239567110(只接受信息举报);
(二)信件邮寄:漯河市扫黑办;
(三)互联网邮箱:lhshcejbzx@163.com。
二、奖励标准:根据《漯河市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办法》规定,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区分情况,分别给予举报人不同的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0元,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二)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四)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漯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