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者把三轮车停到马路上,大部分收费者不能出示收费收据……市区部分繁华街道和医院附近,一些停车收费点方便了市民存放车辆,但也因此产生一些不规范行为。甚至有时一些市民因不理解这种行为,和收费者发生口角。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文/图 本报记者 张晓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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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收费 占道停放
10月13日上午,适逢周末,市区老街两边一大早就变得热闹起来。“你不能停在这里,这里是收费的。”看到记者骑着一辆自行车,60多岁的王女士手里拿着一把小牌子,上前拦住记者。
“你可以停到马路对面去,那里没有人管。”王女士告诉记者。记者按照她的意思把自行车停放好后,看到在市区交通路和老街交叉口东侧,老街路北侧每隔几米就坐着一位和王女士一样,手里拿着号码牌的人。有的人不时地向来来往往的市民招呼着停车,有的人正在整理路上没有停放好的三轮车。
“这段路停车收费好长时间了,自行车是一元,电动车是两元。”王女士告诉记者,和她一样正在收费的都是附近社区的人,停放在这里的车辆可以一直存到下午6点,6点以后她们就不管了。顺着王女士的手指方向,在老街路北侧(交通路至公安街路段),均有人在这里收费。
“这些是号码牌,存放的车子上都挂一个这样的牌子。”另外一名收费者站在一个大型商超门前的路口,招呼着过路市民和一些准备去超市里购物的顾客。“这里停车便宜还放心,一直都有人看管。”收费者见一位市民犹豫不决,就好言相劝起来。在这名收费者的身后,地上放着一个停车收费的黄色牌子。“这条路有几百米,收费的人大概有十几个。”这名收费者告诉记者,他们在这里收费已经很久了,每天生意好的话一个人可以收取50元到60元的停车费。
记者调查发现,每名收费者负责的区域大约有几米长,有的收费者为了尽可能在自己的区域里多停放车辆,直接把一些电动车摆放到了马路上。“这些车辆摆放到马路上肯定影响其他市民出行,也影响市容市貌。”该路段一家门面房的老板张先生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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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管收费 不开收据
随后,记者又来到市区交通路,在路东的一些大型商场前,不少地方放置了“停车存车”“停车收费”等字样的大牌子,几个收费者正在给到商场购物的市民发放停车牌。
“车子随意放的话,万一丢了咋办?有人看管着放心。”一名收费者告诉记者,每到周末这附近的商场人特别多,一天下来能收取近百元的停车费。当记者问是否有收据时,一名收费者说:“一元、两元的,都不要收据,也压根没有收据。”
记者看到,一些车主不愿意掏停车费,直接把自己的电动车或自行车停放到了交通路东侧的非机动车道上,过往的市民只好绕着通过。“好好的马路停放这么多电动三轮车,让其他人咋走路啊?”一些路过的市民纷纷抱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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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觉得方便 有人认为不合理
记者调查发现,商业街、医院等门口的停车收费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的需求。“看车收费是应该的,人家无缘无故为啥替你看车?给人家个一两元的费用,逛街的时候也更加放心了。”一名市民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一些商超门前都有停车收费点,便于市民停放自行车、电动车,让他们能安心逛街购物。
但也有些市民觉得占用公共场所收费不合理。在老街一家门面房门前,记者遇到了正在办事的市民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上午来老街附近办点事,直接把电动车停放在这里,给了一名收费者两元钱。“在门面房前的空地上收费,谁允许他们乱收费的?公共场所怎么可以收费?”刘先生感到不解。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一些大型商场前虽然也有人收停车费,但商场规划了专门的区域供车辆停放,没有占道摆放的现象。10月14日,记者在市区辽河路丹尼斯、交通路新玛特等商场前看到,一排排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专门的区域内,摆放得规范整齐。“专门设置了停放的区域,更利于来购物的市民停车。”辽河路丹尼斯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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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呼吁 更加规范
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凯告诉记者,在公共场所的收费行为,收费者如果无法提供收费的票据,那么这种收费行为很可能就是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乱收费行为,这种行为肯定不合法。
“我市现行的停车场管理规定已经不符合时代的需要,而且管理主体不明确,部门协作不到位。有的收费标准是十几年前出台的,与现在的物价标准存在较大偏差,导致停车收费比较混乱。建议有关部门早日推行新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采访中,在市直一家单位上班的刘先生告诉记者。
“公共场所停车收费行为涉及部门很多,有的部门负责收费标准,有的部门界定收费行为是否合法。目前我市还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范性文件。”市民齐先生告诉记者,期待政府统一协调,早日规范街头停车收费行为。
■他山之石
2002年3月1日,郑州市施行《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市公安机关主管郑州市区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照办法规定具体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为配合部门,负责协同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今年7月,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下放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停车费用属于区级职责。停车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用于区停车场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