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文提出,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包括山西在内,河北、江西、甘肃等多省份都明确了给予子女“灵活休假”以照料家庭老年人的政策。
多地出台“灵活休假”政策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016年8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该文件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
记者梳理发现,多省份近年来都推出了给子女“灵活休假”以照料老年人的政策。与山西省相同,甘肃省给予父母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不超过15天的带薪照料假。
江西省在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同时,规定独生子女的60周岁以上父母患病在住院治疗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
此外,河北省提出,在“敬老月”及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提倡老年人的独生子女所在单位为其子女孝敬、照料老年人提供便利。
“常回家看看”难
目前鼓励“常回家看看”的假期包括探亲假等,虽然1981年国家曾出台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北京市也明确了实施细则,然而在企业甚至是机关事业单位,能休探亲假的人并不多。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工作太忙、领导不批之外,员工不休探亲假的主要原因是影响收入。虽然国家规定,探亲假期间不扣工资,但这部分工资仅为基本工资,大部分绩效工资则会被扣掉。
专家呼吁改革政策鼓励探亲
2013年,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树才提交了一份落实“常回家看看”的提案。张树才认为,探亲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长期缺少宣传,年轻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龄社会到来以及“空巢”老人过多的现状,需要这样的假期。
在家庭养老方面,如何保障子女的休假权利,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教授认为,应对既有的探亲假政策进行改革,同时,一方面要保障劳动者休假探亲的权利,一方面还要考虑实际情况,不给企业带来负担,“兼顾两方,结合实际”。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