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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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

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5个巡察组于2018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对临颍县城关镇等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常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党校、漯河日报社、漯河高级中学、漯河实验高级中学、漯河第二高级中学党组(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巡察。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党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党工委,承担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三)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临颍县城关镇党委(含城关管理办公室党工委、新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召陵区东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机构、站(所)主要负责人及所辖行政村(社区)。

二、巡察任务

(一)常规巡察的主要任务

突出“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主要检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主要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执行换届纪律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紧盯“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紧盯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检查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检查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情况。

6.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

7.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8.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监督检查。

9.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重点监督检查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情况。

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文明创建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是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委推进“四城同建”和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中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三是“创文”责任单位党组(党委)是否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是否主动谋划、靠前指挥,切实扛起“创文”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2.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落实思想道德基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三大板块工作情况;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中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三是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广告牌匾、空中管线、建筑工地“五项整治”,墙体立面、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公厕、市民素质“五项提升”,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城市清洁“五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四是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等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二是是否存在利用“创文”工作和督导督察之机吃拿卡要、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三是是否存在“创文”资金和涉及“创文”工作的重点项目资金违规使用、贪污、挤占、挪用问题。

4.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三)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

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巡察: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情况。

3.被巡察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抓党建促脱贫、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以及对脱贫攻坚提供支持保障情况。

5.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维护党规党纪、整治“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

6.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扶贫项目建设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涉黑涉恶”问题。

7.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管理的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市委两个专项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并按要求办理。

同时,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1.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移交市检察院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3.了解掌握巡视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时,应将举报对象、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及地点等描述清楚,以便巡察组了解和掌握。

中共漯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9日

市委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对象

举报受理方式

市委巡察组

市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蒋中显

副组长:魏丰强、李新斌

举报电话: 1783705300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举报短信: 17837053001(24小时接受短信举报)

电子信箱: lhswxcz1@126.com

邮政信箱: 漯河巡察1号信箱,邮编:462000

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党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党工委,承担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项督查)

市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李 艳

副组长:张光付

举报电话: 1783705300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举报短信: 17837053002(24小时接受短信举报)

电子信箱: lhswxcz2@126.com

邮政信箱: 漯河巡察2号信箱,邮编:462000

市委党校党委

漯河日报社党委

市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秦学礼

副组长:刘淑霞

举报电话: 1783705300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举报短信: 17837053003(24小时接受短信举报)

电子信箱: lhswxcz3@126.com

邮政信箱: 漯河巡察3号信箱,邮编:462000

市委第四巡察组

组 长:李福利

副组长:顿建平、姜 明

漯河高级中学党委

漯河实验高级中学党委

漯河第二高级中学党总支

举报电话: 1783705300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举报短信: 17837053006(24小时接受短信举报)

电子信箱: lhswxcz4@126.com

邮政信箱: 漯河巡察4号信箱,邮编:462000

临颍县城关镇党委

(含城关管理办公室党工委、新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

召陵区东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

市委第五巡察组

组 长:唐 峰

副组长:任 平、徐洪波

举报电话: 1783705300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举报短信: 17837053005(24小时接受短信举报)

电子信箱: lhswxcz5@126.com

邮政信箱:漯河巡察5号信箱,邮编:4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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