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财政局所需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8]120号
二、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为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咨询机构,熟悉漯河市及相关地市经济发展状况及财政政策、预算、投融资制度,资质审核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如法人代表(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应为独立供应商。
三、采购内容:漯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采购预算:40万元。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信息:(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11月1日8时至11月7日18时,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说明:本次磋商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磋商时进行。
五、磋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15:00,磋商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室(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路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响应文件要求:(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33271
采购中心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其他: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磋商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