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辉 通讯员 李 历)一年一度的“双11”,网络促销战已经打响,消费者在“买买买”的同时,切忌冲动消费,要警惕一些网购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那么,如何擦亮眼睛,远离网购陷阱呢?11月8日,市工商局对外发布了消费预警提示。
案例一:网店虚假宣传被罚2100元
4月28日,市工商局召陵分局接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投诉辖区某公司网店发布虚假广告,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宣传该公司产品,找其朋友帮忙,在淘宝网网店自行制作并发布广告,广告内容与真实性不相符,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市工商局召陵分局责令该网店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2100元罚款。
案例二:冒充专利产品被罚5000元
6月12日,舞阳县工商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某淘宝网店有违法广告行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网店销售的夜光旅行包宣传为“专利产品”,实际并未取得专利权,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舞阳县工商局责令该网店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5000元罚款。
“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工商人员说,下单前要充分了解商品的真实信息,不要轻信超低价格商品,警惕先提价后打折价格陷阱,切忌冲动消费;警惕钓鱼网站,防范恶意二维码链接;注意保存购物期间的各类订单号、交易快照、聊天记录等相关电子凭证。
如果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呢?工商人员说,首先,不要确认收货,跟卖家联系,说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然后要求退货。如果卖家同意,按照卖家的地址邮寄回去。另外,消费者要把购物凭证、电子发票、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截图保存。如果卖家不同意退货,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客服投诉,并发出退款请求。若通过交易平台还不能处理问题,直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