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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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

男子回漯道歉 接受批评教育
■《男子辱骂司机 乘客及时劝阻》后续

□文/图 本报记者 张晓甫

11月16日,本报07版报道了一名穿黑色短袖的男子在105路公交车上辱骂司机一事,立即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社会舆论的关注。

“这件事情在社会上引起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真诚地向方师傅道歉。”11月21日上午,在漯河市公安局顺河分局社区巡防大队,从广州乘火车回到漯河的涉事男子说。

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希望漯河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给公交司机师傅点赞,辛苦了!”“张嘴就骂、脏话连篇,这种人素质真低。”“警方应该对这种人严惩,不能姑息迁就。”本报报道后,事件引起舆论关注,网友纷纷热议。

有的网友还建议,像公交车和出租车这种公共交通应该设立黑名单,这种辱骂司机的乘客应“拉黑”,让他们受到惩罚。

男子主动回漯道歉

据了解,在公交车上骂人的男子姓罗,今年46岁,长年在广州打工,前几天回漯河办事。“处理完家里的事情后,我心情非常不好,再加上着急赶火车回广州,一时冲动就做出了这样的事情。”男子解释道,由于他对公交车路线不是太熟悉,当时已快接近火车的发车时间,就上前询问到站情况,没想到司机没答话,他的情绪顿时失控。

“事情发生后,方师傅于11月16日中午来报案。”市公安局顺河分局社区巡防大队大队长楚会吾告诉记者,接到报案后,他们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民警对现场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很快就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

11月19日,楚会吾联系上了远在广州的这位男子。“在电话中,他已经承认了错误。”楚会吾告诉记者,在他们的敦促下,他表示将乘坐火车从广州回来,当面给司机方四启道歉。

接受批评教育被罚款200元

“男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鉴于他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能主动从打工地返回漯河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同时向公交车司机诚恳道歉,取得了谅解。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楚会吾告诉记者,公安机关最终决定对他罚款200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我今后绝对不会再犯此类错误,不能因为自己心情不好,影响了公交正常的运营秩序。”男子真诚地表示。

“没事,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好,欢迎你再次乘坐漯河公交。”方四启听到对方真诚的道歉,憨厚地笑了。

市公交集团营运管理处处长林亚丽告诉记者,为了公交车司机的人身安全,目前我市市区运营的公交已有近九成安装了驾驶座隔离围挡,能够避免一些打扰,市公交集团已经帮方四启申请了“委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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