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 肖 通讯员 蔡 强)“出发!”11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舞阳县人民法院,随着一声号令,五六辆警车,十几名干警急匆匆地向舞阳县舞光路进发。
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舞阳县人民法院,要去执行一起邻里纠纷案。
舞阳县的魏某和安某是邻居。2015年,双方因相邻权纠纷对簿公堂。魏某家要盖房,将施工的土堆到了安某门前的道路上,致使安某回家的路被阻,安某则在门前道路上设置路障,不让对方动工建房。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几次登门调解也于事无补。事情过去三年多,双方矛盾激化,数次争吵。
“我们要盖房,都没地方住了,他们就是不让,都三四年了,法院的人都跑了好几趟了!”原告魏某无奈地说。
“你看看,他们建房挖的土都把我们家门前的路封了,都没办法回家!”被告安某指着照片气愤地说。
当执行干警赶至现场时,双方及其家人情绪激动,各说各理,互不相让。
双方争议的路是安某家祖宅家门前的小巷,经干警和记者现场丈量,小巷长有十七八米,宽约3.2米。原告魏某家要建的房子紧挨小巷南边。
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魏某家盖房后大门朝哪边儿开后,法院宣教处的干警手拿摄像机,从法律法规到人情世故,从邻里和睦到风土人情,分头对两家劝和,并进行录音存证。
“你看你们双方说的话及诉求,有录音,有录像,可不能再反悔。”经过近两个小时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魏某家盖房后大门朝东开,不再紧挨小巷从北边开大门,不影响安某家祖宅门朝东前小巷的通行;安某家也挪开了之前阻挡的铁皮阻挡物,表示不会再设置路障,门前道路以后双方皆可通行。最后,在现场数名执行干警、周边群众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挖土机进场,动工建房。
“这是几年来我最开心的一天!法院调解合情合理。”安某的家人激动地表示,“公平公正,老百姓相信法院!”魏某的家人对此次调解也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