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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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 星期

修赶不上毁 岂能束手无策


□樊 成

近日,有网友爆料,位于四川自贡市一景观大道旁的恐龙像遭到破坏。自贡市政府新闻办回应称,该灯饰群常遭游客破坏,修复进度赶不上破坏进度。曾有媒体和网络对此现象进行了多次呼吁,但仍未得到有效缓解。(据《新京报》)

毫无疑问,一些游客公共意识匮乏、素质低下,是景观恐龙遭受破坏的直接原因。但一味劝服和呼吁,并不能杜绝这种现象。“修复赶不上破坏”,这固然反映的是一些不文明行为的顽劣,但同时也反映出,管理方在履职过程中,工作思路并未打开,工作方法有待改进。

而且,这不仅仅是不文明的问题,还牵涉到安全问题。据报道,一些大的景观恐龙有三四米高,内部还是通电的,肆意攀爬还存在人身安全风险。只是现在,暴露出的仅仅是不文明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还在被漠视,一旦意外发生,管理上的缺漏就会更加凸显。

其实,如果“提示牌”不足以让一些游客止步,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处罚。罚单不能乱撕,但该有的罚单也不能缺席。毕竟,修复这些景观需要耗费一定资金,秉着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这个修复费用也该破坏的游客承担。换句话说,一再纵容这些不文明游客,也是对公共财政背后纳税人的不公平。

此外,与其一次又一次地花钱修复,不如花些钱真正把景观恐龙管理到位。比如在该区域装上监控,对捕捉到的不文明行为可以在现场适当播放;再比如,在景观区域可以用喇叭或者荧屏播放文明规则和处罚细则等,软硬兼施,方能形成警示效应和耻感效应。再不济,可以在恐龙像周围设隔离网,让其“只能远观不能亵玩”。

事实上,文明的基石正是在于,一切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当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出现时,我们就可以立即拿出相应的处理对策。最好是,这种处理对策也让每一个人烂熟于心,人人明白行为的后果。

近年来,不文明和破坏规则的行为,屡屡进入舆论场,在是非判断上,公众不缺共识和同理心;在态度和行动上,公共也不缺指责和批评。但网络表态的一致性,似乎并未映照出现实文明的一致性。

不文明行为猖獗不可怕,就怕面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管理方表现得过于束手无策。事实上,良好的文明修养,既需要素质教育和文化熏陶,也需要一定具体的处罚罚出“敬畏感”。两个手段相辅相成,才能形成良好的文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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