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泽民审查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再审案件。为何再审?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真相慢慢地浮现出来。
再审申请人是该案件原审被告陈某,一位看上去有点瘦弱的妇女。原来,曾经有人仿冒了陈某的签字,在一个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签署了陈某名字,使她莫名背负了近100万元的债务。
在一审过程中,陈某因未能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致使她没能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后在执行过程中,因自己工资卡里积攒的5万多元存款被冻结才得知此事。随后,陈某向银川中院申请再审。
法官刘泽民在审查案卷材料和陈某提交的鉴定报告后,感到此案存有疑点。经查后,刘泽民发现陈某借款合同上的字迹是被模仿的。随后,刘泽民向被申请人某银行说明了情况,陈某不应承担巨额的债务。最终经过调解,银行不再追究陈某的还款责任,陈某主动撤回了再审申请。晚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