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丽亚
吴艳敏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都是参与者,尤其在文明交通方面,越来越多的市民遵章出行,文明行驶。但12月23日、24日,记者在街头采访时发现,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变道、逆向行驶等不文明现象依旧存在。
镜头一:12月23日上午11点多,在市区泰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当南北方向的红灯亮起时,一辆电动车瞅准正在行驶汽车的间隙,从淞江路北侧往南驶去,后边车辆不得不停下等他通过。随后,一辆三轮车也跟着闯过红灯。短短几十秒就有三辆非机动车闯红灯。
镜头二:12月24日上午,在柳江路与峨眉山路交叉口,东西方向的红灯仅剩5秒,一位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还在前行。记者在该路口观察发现,几乎每个红灯时段都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
镜头三:12月24上午,在柳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西方向的红灯亮起,一辆三轮车突然沿柳江路左拐到嵩山路上,而且驶到嵩山路西侧,逆向行驶,致使一辆公交车和几辆电动车不得不停车让行。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警告或者20元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