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辉)一些喜欢“泡”在网吧里的“网虫”,由于防范意识较差,往往会成为窃贼下手的目标。1月10日早上,在市区长江路一网吧,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大学路警务中队,就抓获了一个窃贼。
事情得从1月4日说起,当天早上6点多,在该网吧上网的小李,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放在电脑桌上充电的手机不见了。他赶紧找到网吧前台,调取了视频监控,发现一名二三十岁的年青男子在凌晨时分,趁他趴在电脑桌上睡熟之际,迅速将桌上的手机偷走,于是他拨打“110”报警。
接警的大学路警务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查看视频监控后发现该男子一只脚走路有点跛。掌握了嫌疑人体貌特征后,民警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发现该男子也曾在市区其他网吧作案,均是在凌晨时分趁受害人睡着时,盗窃其手机和钱包等物品。
1月10日早上6点多,该男子又一次出现在长江路一家网吧,民警闻讯立即赶到,将其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学路警务中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网吧上网时,不要将自身携带的手机、钱包等财物摆放在明处。在公共场所要提高警惕,如果要休息,切记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因为疏忽大意让小偷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