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小天在杭州一家公司上班,2016年10月他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在丽水上班的23岁姑娘小丽,两人谈了一场网恋。虽然不能经常见面,小天却出手大方,经常给小丽发红包。2018年,小丽提出分手。小天算了一下两人恋爱期间,自己总共给小丽发了5万余元的红包,于是他逼小丽签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然后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了小丽,要其归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微信聊天记录看,双方没有借款的意思,不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考虑到两人恋爱时间短,微信红包转账数额大,类似“520”“1314”部分的转账确实有赠予的性质,但小天的转账前提是希望能和小丽和好。由于最终两人分手,小天的目的没有达到,法庭最终酌情判小丽返还2.5万元。
判决后小天不服提出上诉,丽水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晚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