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记者1月22日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治理将解决规划建设移交不到位及不普惠等问题。
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任性”
据了解,目前,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普遍存在没有规划、规划不落实、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挪作他用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些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资源的严重流失,是造成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的重要原因。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是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园需求的重要保障。此次专项治理将进一步增加城镇普惠性资源供给,让老百姓的孩子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通知要求,2019年4月底前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根据摸排出的问题,对每一所配套园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实效。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手续。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完成相应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将幼儿园建成最安全的建筑
关于如何提升幼儿园建设品质,住建部表示,将重点从最安全、孩子最喜欢、离家最近三个方面提升:
强化幼儿园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在幼儿园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把好安全关,做好监督管理,确保幼儿园成为人民群众放心的安全工程;
加强建筑设计的创新,完善设计方案的审查管理,指导各设计单位、建筑师根据建设标准,从孩子的生理、心理感受出发,做好幼儿园建筑设计,使幼儿园成为孩子最喜欢的建筑和活动空间;
积极挖潜扩大增量,根据城乡服务半径和人口规模,结合老旧城区更新改造工作,充分利用商业、办公楼和厂房等闲置建筑资源,优先建设完善学前教育设施,让家长每天可以步行送孩子。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