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军亚 通讯员 齐江涛 张林军)“我终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了,谢谢你们!”1月17日,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抱着孩子来到法院,送来一面印着“法理并用 深得民心”的锦旗,向执行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张某某与杨某某在夫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2017年11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在郾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由张某某抚养,抚养费由杨某某承担,杨某某可以随时探望孩子。2018年6月,杨某某以探望之名将儿子抱走一直未送回,无奈张某某将杨某某起诉至郾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杨某某2017年11月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为有效协议,双方应当按照书面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婚生子随原告张某某生活。
法院的判决生效书生效后,杨某某未将儿子送还张某某,张某某遂向郾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详细分析案情,因涉及未成年儿童的抚养,执行法官从自身抚养教育孩子的经验以及曾经办理的类似案件入手,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劝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