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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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5日 星期

新车买回来没开就烧成废铁
好友放烟花庆贺时酿祸

辛苦打工攒钱买了人生第一辆车,邀约好友前来捧场庆贺,没想到好友燃放烟花将车烧成了废铁。近日,武汉市蔡甸区发生这样一起事件,当事人因违规燃放烟花,还被处以500元罚款。

2018年12月29日晚7时许,蔡甸区新农老街一收购厂内着火,民警和消防官兵赶来将火扑灭。现场被烧毁的,除了院内100多个废旧轮胎外,还有一辆私家车。没过多久,有两名男子赶来,正是火灾当事人。

经调查,两名男子分别叫王某和杨某,都来自贵州。当天下午4时,王某在汉阳孟家铺附近一家4S店喜提一辆东南牌越野车,这是他用辛苦打工几年攒下的9万元钱,买的人生第一辆车。王某高兴地打电话告诉同乡好友杨某,让其前来捧场庆祝,两人约在王某工作的这家收购厂见面。

当晚6时,杨某开车前来,并且专门买了几捆烟花。夜幕降临后,两人决定在收购厂院内燃放助兴,杨某用打火机将烟花点燃,不到两分钟就放完了。随后,两人一起到新农老街吃饭,新车就停放在院内,旁边是收购的二手轮胎。

晚7时许,王某接到收购厂老板的电话说厂里着火了,他新买的越野车也被烧毁了。王某匆匆赶回,为时已晚,银色的车子被烧成了黑色,已成一堆废铁。

由于王某驾驶技术不够熟练,新车还是由4S店的销售人员开到新农的,王某自己还没用钥匙启动过它,更没开过一分钟。而且保险办理后尚未生效,新车被烧毁后无法理赔。

消防现场勘查,初步确定是杨某燃放烟花时,有火星溅入旁边堆放的二手轮胎内,引发轮胎着火,从而殃及停在旁边的新车。由于蔡甸新农属于禁鞭区域,而杨某违反《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据《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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