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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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5日 星期

放凳子占车位 交警说“不行”

网友供图

□本报记者 陶小敏

2月13日,网友“枫露”在朋友圈发消息说:“今天开车去市区海河路与祁山路交叉口附近办事,路边有个停车位上放了个凳子。我正准备把凳子挪到一边停车,跑出来个人说停车位是他们自己家车用的,不让我停,然后我拨打‘110’报警了……”

网友“铁丑”:这样私自占用停车位的见得多了,实在很气人……

网友“小笼包”:道路两边的停车位,明显就是公共的,凭什么他们占用啊?

网友“自由行走的花”:想问问,很多饭店门前的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还是饭店的停车位?只要不是去吃饭,绝对不会让你把车停那。

2月14日,记者采访了网友“枫露”。她告诉记者,2月13日下午4点半左右,她和家人一起到市区海河路与祁山路交叉口附近办事,到达目的地后,她看到路边有个停车位,但有个凳子占着。她下车想把凳子挪到一边,将车停上去。可她刚拿到凳子,旁边一家店铺里就跑出来一位女士,称这个车位是给自家车留的,不让别人往这里停。

眼瞅着是公共停车位,但这位女士就是不让停,甚至还站在车位上不走了。这让网友“枫露”和家人很生气,于是,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这位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网友“枫露”也顺利将车停在了此停车位上。

采访中,不少网友表示,他们也遇到过这种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确实十分让人反感,希望大家能多为他人考虑下,做文明人,做文明事。

随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共道路上的停车位,包括道边石以上紧邻商家商铺的停车位,都属于公共停车位,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也曾查处并处理过。如果市民在生活中遇到此类现象,可以拨打“110”进行投诉,届时会有辖区民警对违法现象进行处理。一旦查证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属实,民警可对此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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