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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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8日 星期

定期给广告“洗洗澡”


□蔡小文

近日,海南椰树集团椰汁广告涉嫌内容低俗、虚假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已对海南椰树集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该企业的一些广告牌也正在被依法拆除。(据新华网)

尽管公众感到这家企业广告中的画面和言词“辣眼睛”,但该企业仍在辩称“你们想多了”。

实际上,用女性特征和诱导性言词吸引公众注意力,已是一些广告的常用手段。

踩在法律边缘的钢丝上,撩一下公序良俗的底线,几乎成为一些广告从业人员的惯性思维方式和操作伎俩。由此产生的个别产品广告往往在是否违法的界定上显得极为模糊,但其品位与趣味的低下却不言而喻。

在现代传播中,广告的地位显而易见。商海风高,用广告赢得商战的例子很多,同样,用广告影响甚至玩弄受众消费观念以至价值观的事情也大量存在。大排量汽车让你激情澎湃?巧克力使你家庭幸福?一双昂贵的皮鞋就能彰显你男性的魅力?一部手机就展现了你的成功人生?越是精心制作的广告大片越能在一瞬间击溃你的心理防线,而那些偷偷摸摸、挤眉弄眼、欲盖弥彰的小广告又当如何呢?

应该定期给广告“洗洗澡”。当然,这不只是有关部门的事。广告面向公众,不良广告理当受到公众的抵制。此次对这家椰汁企业广告的质疑首先来自公众,正是“知屋漏者在宇下”在正常反馈。必须承认,公众对公共产品最有发言权,而公众舆论正是矫正不当传播的利器,公众判断与公众监督是保护舆论环境的上佳路径。

有关部门在舆论产生后立即采取了有效措施,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我们更希望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实效做到舆论产生之前,毕竟职责所在,缺位与迟到都令人汗颜。严管与自律相结合,“洗澡”才能成为广告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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