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将
近日,山东烟台一“市民公约”公益广告牌出现“热爱西安”字样引发关注。2月17日,烟台芝罘区人民政府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回应此事称,此广告牌并非官方制作,系外来务工人员的个人行为,而广告公司在制作广告牌时,照搬“西安市市民公约”且只改标题就进行印制。目前,该广告牌已被拆除,当事人也受到公安机关的批评。(据新华网)
相距甚远的烟台市民是如何“爱”上西安的?按照官方说法,皆因商贩“一厢情愿”——用广告牌遮挡其他商户的店铺,让自己的生意更好些。看来,烟台市民“爱”上西安并非因为爱情,也并非自愿。面对突如其来的“表白”,西安市民反倒很热情,欣然接受了这份“爱”。
与以往公益广告牌闹乌龙不同是,这次出错的是个人而非官方。世回尧街道办事处的解释和自己撇清了关系,这事与我无关。解释让人大开眼界,原来个人可以打着官方的旗号进行公益宣传。
看似公益广告牌闹乌龙与官方没一点关系,其实不然。广告制作公司是拿钱办事,商贩也是为了自己。但问题是,为何有人打着自己的旗号在自己的辖区内悬挂公益广告,作为涉事方却浑然不知?要不是闹乌龙被市民发现,想必这则广告还会堂而皇之地悬挂在此处。世回尧街道办事处还真得好好查查,看看再有没有类似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