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
“诚信”,是一种真实不欺的美德。“诚”是指“内诚于心”,“信”是指“外信于人”。千百年来,诚信被中华民族视为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并从中衍生出了“一诺千金”、“言行一致”、“一言九鼎”、“诚实不欺”等高频度的词汇。
诚信乃立人之本。《郁离子》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麻杆大声呼救。有个渔夫闻声而至,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100两金子。”待被救上岸后,这名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只给了渔夫10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遵守承诺,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被淹死了。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渔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好报,却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
诚信也是立国之基。《左传》有云:“信,国之宝也。”孔子在“足食”、“足兵”、“民信”三者中,宁肯“去兵”、“去食”,也要坚持保留“民信”。因为孔子认为,“民无信不立”。唐代贞观十年,魏徽上疏:“臣闻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魏征认为德、礼、诚、信是国家的根基,一刻也不能偏废。一个国家如果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戴,国家政权就根本立不住脚。由此可见,一个企业如只顾眼前的利益,导致诚信缺失,必然会失去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必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然而,在我们身边,缺失诚信的事情却时有发生。有调查显示,“信用危机”已成为阻碍中国经济发展、扰乱生活秩序和影响现代化建设的一大因素。
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每年的“3·15”都是一个扬眉吐气、大快人心的特殊日子。这一天,“顾客是上帝”实至名归,一些平日公开贩卖假货的商家,也暂时收起了他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嘴脸。一大批无视消费者权益的制假售假妖孽无所遁形,令人叫好。
然而,广大消费者都有一种普遍期待:希望天天都是“3·15”。而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构建诚信社会呢?
首先,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重树政府的公信力。一个诚信社会的建立,首当其冲应该是政府公信力的确立。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与时俱进修补各种法律漏洞,健全质量标准体系,畅通维权渠道。
其次,要构筑诚信制度,加大法律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惩罚力度。要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理念,让失信者“见光死”;要强化市场监督,加大惩处力度,让无良商家随时得到严惩,让假冒伪劣产品成为“过街老鼠”,让恶意制假售假者赔了夫人又折兵;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慧眼识假,提升维权意识,依法及时维权。如此,“天天3·15”才会顺利实现。
最后,构筑诚信,人人有责。“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建设是一个社会工程,每一个社会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其中。要知道,社会诚信的破坏,每个人都会遭殃;而社会诚信的良性运转,每个人都能受益。
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足以说明全世界对诚信理念的重视。“重诺守信,人必近之;狡诈欺蒙,人必远之”。在我们身边,诚信无处不在。因此,在我们为重建诚信社会而努力的时候,请多一份真诚,多一点信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诚信之甘霖,浇灌出人间最美丽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