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 放 通讯员 康春明)3月1日下午,涉嫌敲诈勒索罪、落网后被押解回漯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面对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大学路警务队民警后悔不迭:“唉,我好几次都想投案自首啊!”
41岁的徐某某是郑州市人。2016年6月,徐某某在我市一工地承包工程时,因与工程发包方结余工程款问题发生纠纷,指使两名工人爬上塔吊讨要工程款。在明知只有5万多元工程款未结的情况下,徐某某指使工人索要70万元。警方查明事件真相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两名工人刑拘。徐某某逃走,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大学路警务队队长吴国忠曾发短信给徐某某,言辞恳切地劝他回漯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但徐某某心存侥幸,认为也许过两年就没事了。
两年多来,徐某某不敢住宾馆,更不敢坐火车、汽车,有时借宿朋友家,有时在汽车上过夜,这样的逃亡生活让他倍受煎熬。时间久了,徐某某心生悔意。今年春节前,徐某某向吴国忠表达投案自首的愿望,但犹豫未决。2月26日,徐某某再次向吴国忠表达了投案自首的想法。
2月28日晚,徐某某驾车从郑州到荥阳接人。在连霍高速荥阳站下高速公路时,徐某某被设卡盘查的民警拦停询问。看到徐某某拿不出身份证,眼神躲闪不定,民警用人脸识别仪对其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徐某某系网上逃犯。随即,徐某某被警方控制。
“徐某某的案件很典型。如果他能早日投案自首,法律会从轻处理,结果他没把握住机会。”吴国忠说,任何人违法犯罪,迟早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鼓起勇气投案自首,会被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