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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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7日 星期
休完产假工作没了咋办?遭遇家暴如何求助?
“三八”节来了 说说妇女维权那些事

近日,市总工会在柳江社区开展女职工权益维护知识宣传。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辉

休完产假工作没了该咋办?遭遇家庭暴力如何求助?……在“三八”节来临之际,有关妇女权益的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妇女们的哪些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又该如何维护?

3月5日、6日,记者走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妇联等单位,了解典型维权案例,支招女性正确维权。

休完产假工作没了 工会帮忙协调

前不久,刚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的王女士,被公司人事部告知劳动合同已到期终止。

王女士说,她是按照国家政策怀孕生子,目前仍处于哺乳期,劳动合同虽已到期,但公司就这样和她终止合同,自己感觉有些委屈。在向公司讨说法无果后,她拨通了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的电话。

市总工会与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协调,并且以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依据,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最终,王女士的请求得到了支持,公司也同意与她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偿其工资损失。

未缴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由单位支付

2016年4月份,李女士入职市区某公司做文员,双方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2018年3月,李女士怀孕,于2018年12月生下一男孩。由于公司一直未缴纳生育保险,李女士住院期间的费用共计6853元,不能享受报销政策。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市总工会在了解到李女士的情况后,立即派专人处理这件事情,并与该公司负责人多次协商,拿出法律的武器为女职工维权发声,最终该单位同意将李女士的生育费用6853元全额报销。

遭遇家庭暴力 可申请“保护令”

近年来,家庭暴力也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

“以前接到‘110’警情说有女子在家中被丈夫打,认为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处理的时候也是以劝解为主。”市公安局顺河分局“110”处警民警说,现在接到类似警情,不仅仅是劝解,还会站在法律角度进行处理,如果情节严重,对施暴者也要依法进行拘留。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吕茹辛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一些家庭暴力民事案件让她对妇女权益维护工作有了很多思考。她说,我市两级法院在2005年就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此举在全省妇女权益维护中创了先河。

2015年8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联、市公安局四家单位联合下发通知,遭遇家庭暴力可向他们申请“保护令”,实施三年多来,已经成功调解了多起家庭暴力案件,维护了受害妇女们的合法权益。

妇女受了委屈 可以找找这些地方

吕茹辛说,近年来,还有一些容易受到侵害的妇女权益需要关注,比如:离婚财产权、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老年妇女的财产权。

妇女们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诉诸法律以外,也可以找市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市总工会的女职工部、市妇联维权部等部门寻求帮助。

市司法局负责法律援助的人员说,去年,他们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一起离婚纠纷、一起扶养费纠纷中涉及的妇女进行了法律援助,受援助妇女的权利均得到维护。

另外,记者了解到,市总工会的女职工部、市妇联维权部均可以为广大妇女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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