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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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1日 星期

“逍遥法外”怎能成为品牌语言


□楚 欣

最近,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报道,有个偷车人,身上穿着一件胸前赫然印有“逍遥法外”字样的上衣。警方经过认真排查,最终将他逮个正着。提审时问道:“为什么要穿这样的衣服?”回答:“好看!”(据新华网)

笔者以为,偷车人之所以说“好看”,可能在于胸前“逍遥法外”那四个字。所谓“逍遥法外”,从古语“逍遥物外”(不受外界事物约束)演化而来,指犯罪的人,躲过法律的应有制裁,仍然自由自在地生活。偷车人想要的,无疑是这种“理想”的结果。然而天网恢恢,他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不过,本文想谈的,并非这个偷车人的“理想”何以会破灭,而是“逍遥法外”作为品牌语言,印在衣服显眼的地方,意味着什么?我们又该怎么办?

我国是法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就要受到应有的惩处。这当中,商品的牌号、广告、说明,也必须依法办事。

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有不尽者,亦宜防微杜渐而禁于未然”。意思是,倘若有错误的倾向出现,就要从苗头抓起,避免事态恶化。对待不良不当的品牌、广告,也应如此处置。但愿厂家、商家,有关管理部门,都能以社会效益为重,依法行事,发挥正能量。这样,在商品市场上,那些出格的所谓“戏言”或者“豪语”,就无藏身之地,代之的是健康、文明、富有特色的宣传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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