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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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9日 星期

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6个巡察组于2019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分别对市发改委等6个单位党组和临颍县石桥乡成陈村等5个贫困村党支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内容的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市直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行政村。临颍县石桥乡成陈村、舞阳县辛安镇刘庄村、郾城区新店镇薛庄村、源汇区大刘镇蔡庄村、召陵区万金镇新庄赵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根据需要可延伸巡察至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巡察任务

(一)巡察市直单位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并督促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脱贫攻坚监督主题,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开展巡察。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把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

3.各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职尽责情况,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是否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是否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方案,制定的政策是否科学合理、符合基层实际,推动落实是否有力有效、精准到位,是否存在重分配、轻监管问题,是否存在搞“形象工程”、重复检查督导、反复填报表格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履责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4.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重点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是不是主动作为、强化日常监督,是否采取有力举措解决联系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脱贫攻坚中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

5.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检查各单位党组织是否担起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力举措解决问题,是否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督促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6.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担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是否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工作热情,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是否充分发挥作用。

7.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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