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 放 实习生 李博昊)一个想成为网红的年轻小伙,因没钱买直播设备,竟然盗窃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车电瓶。于是,他还没有成为网红,先被民警逮住刑拘了。
21岁的于某,家在召陵区老窝镇。16岁时,他曾因抢劫被源汇区人民法院判刑1年。18岁时,他又因盗窃被郾城区人民法院判刑8个月。这两年,于某迷上了网络,幻想着能成为一名网红。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于某离开父母,只身在召陵区人民东路一家宾馆租了一间房,准备添置电脑、音响、摄像头、话筒、耳机等直播器材。可是,由于没有正当职业,缺乏经济来源,于某没钱购买这些器材。怎么办?于某没有想着靠自己的努力去挣钱,而是想到了曾让他吃尽苦头的盗窃,准备铤而走险。
于是,于某白天躲在宾馆上网,晚上则戴上黑色口罩,携带钳子等工具,游荡于市区各个小区周边,伺机盗窃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车电瓶。3月24日凌晨3时许,于某在召陵区衡山路一小区盗窃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和8块电动车电瓶。正当他准备离开时,被小区群众和保安当场抓获。随后,市公安局天桥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于某带回调查。
于某向警方交代,除了3月24日偷盗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和8块电动车电瓶,从今年2月起,他共盗窃电动三轮车两辆,电动车电瓶50块,卖得赃款5200元。
3月24日,因涉嫌盗窃罪,于某被市公安局天桥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