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版权风波持续发酵。讨论还须回归法律标准,厘清问题所在。什么样的照片构成作品,享有版权?
对此,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永红介绍,著作权法对作品规定得比较宽泛。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拍摄者对其独创拍摄的照片享有版权。他举例说,一个徽章本身是从属于某个机构或组织的,但拍摄者对其以徽章为对象所拍的照片是享有版权的。不过,如果拍摄者的独创性特色不明显,构图简单,相当于复印机一样把拍摄对象复制下来,这种情况下,拍摄者仍享有版权,但因独创性不明显,法律对其作品的保护程度就较低,甚至无法给予保护。
这意味着,如果视觉中国直接将徽章、标志图案做成矢量图、打上水印,未体现独创性,并不能享有著作权。而如果是拍摄商品、大楼等,拍摄过程中摄影师付出了创新性劳动,包括光线调整、明暗对比等,就构成作品,享有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