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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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9日 星期

失信人拘留所门前急筹款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闹心又恼火。4月14日,在源汇区人民法院,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律强制措施面前,选择迅速还钱。

市民贾某与毛某因合伙协议纠纷对簿公堂,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做出民事调解,确定贾某给付毛某合伙款15万元。因贾某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毛某于3月初申请对贾某逾期未履行的10万元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向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贾某在接到法律手续后,百般推诿,声称自己有钱,但并未明确还款时间。尽管报告财产令上明确告知10日内要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但贾某无动于衷,并未在期限内履行申报财产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贾某完全没有自觉履行的意愿和行动。

因贾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源汇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4月14日,执行干警在贾某住处宣布给予其司法拘留,并送往市拘留所。当拘留所的大门出现在眼前时,贾某之前的嚣张气焰立马消失不见,连声请求不要拘留,他马上筹钱履行法律义务。贾某随即四处联系,设法筹钱。当晚,其亲属拿来了2万元现金及银行卡、银行存单、身份证等。因时间较晚无法去银行核实,贾某以车辆作为抵押,保证次日凑足10万元。15日上午,贾某的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通过这次经历,贾某表示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不该心存侥幸妄想逃避执行,今后一定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鉴于贾某的悔过态度和积极履行义务的表现,源汇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解除司法拘留,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陈 戈 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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