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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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3日 星期

微点评


@人民网:#在微信群侮辱他人# 日前,《人民日报》报道了这样一个案子:张某因私事对贺某不满,于是将贺某的相片和辱骂内容的信息发布在一个有191人的微信群中。贺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而将张某告上法庭,法庭判张某在群里发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财产损失3000元、精神损失2000元。

点评:有些人以为,微信群不是现实场景,在上面骂人或侮辱他人泄愤不犯法。这种想法很天真,法律条文及执法实践早就昭告,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名誉权保护一样适用于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而且,与现实生活场景相比,微信群、朋友圈更便于保全证据,更有利于受害人维权。哪怕发一条和撤回一条,也可能被截图留存。所以,群聊有风险,骂人不可取。

@人民网:#遛狗不拴绳# 今年2月,深圳某小区一名九岁男童被3只大狗追撵至摔倒,所幸狗没攻击他。业主们担心情况再发生,多次要求犬主遛狗拴绳无果。近日,当地街道执法队下发通知书,责令犬主整改不文明养犬行为。

点评:狗主人不理会邻居的感受和要求,自私的本性暴露无遗。一纸“通知书”恐怕约束不了此类狗主,当地需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尽早还居民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新华网:#校服印枸杞商标# 近日,宁夏彭阳县王洼镇中心学校的“校服印枸杞品牌名”一事引起多方关注。据悉这批校服来自一家企业的捐赠,目前已经全部回收调换。

点评:“校服印枸杞品牌名”,无疑是一次极其糟糕的尝试。以失败的个案为戒,重申爱心捐赠的道德伦理底线,探索得体、可操作的捐赠人利益实现方式,才能推动慈善事业更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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