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杨阳
4月22日上午8时10分许,舞阳县交警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鄂E167**小型汽车驾驶员的嘴中有酒气,加上该男子目光一直躲躲闪闪,民警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
经过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为43mg/100m1,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经核查,驾驶人谢某2018年7月初次取得C1驾证,截至2019年4月22日还处于驾驶证实习期。
谢某称自己头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些白酒。第二天早上,谢某感觉已经清醒,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结果在准备上高速返回湖北老家时被民警查处。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