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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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2日 星期

古人的名与字


□张 勇

名字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一个或几个字,跟姓合在一起,用来代表一个人,区别于别的人。”然而在中国古代,“名”和“字”并不是一回事,二者是分开使用的。

《颜氏家训》:“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古人有名有字,名主要用来自称,此外也供同辈或长辈称呼用;字有尊重的意味,供他人称呼时用。古代婴儿出生三个月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呼唤。而字呢,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时举行笄礼取字。

按照古代的称谓礼仪,自称时称“名”,称别人时用“字”,是基本的礼貌。在人际交往中,对平辈或尊辈只能称字,不能称名,否则会被认为是一种不敬和冒犯的行为。下对上、卑对尊,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

由于称字已经表达了尊重,因此可以不加“兄”“先生”之类的后缀。苏辙是苏轼的弟弟,在他的集子里,凡是涉及哥哥苏轼的诗,多是直书“子瞻”。同样是在宋代,梅尧臣比王安石年长19岁,他去世后,王安石写诗缅怀,题目就是《哭梅圣俞》,直呼梅尧臣的字。后人写诗作文,动辄在别人的字后加“兄”“先生”等,以为这样更能表达尊重的态度,其实没有必要。

字有尊重的意味,所以个人自称时,只能使用自己的名或号,否则就是妄自尊大了。因此,电视剧中“曹操自称孟德”“赵云自称子龙”等,都是对“字”的滥用。

自称字的现象古代极少,但也不是没有。白居易字乐天,他的《与元九书》落款是“乐天再拜”。面对元稹,白居易自称字,唯一的解释是白居易和元稹关系太好了,即使言辞失礼,元稹也不以为忤。翻看白居易的集子可知,他的行文是很谨严的,如《与杨虞卿书》:“居易顿首。”《与济法师书》:“居易稽首。”都是以名自称,合理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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