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林润)“为啥到现在还有商家把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5月22日上午,记者接市民王先生的反映,称在市区朝阳路,有商家把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让准备停车的他感到十分郁闷。
5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朝阳路与辽河路交叉口,随后沿着朝阳路向北走。走到朝阳路中段,看到一个“空着”的停车位。就在记者准备把车停在该停车位内时,发现该停车位内放着两个反光锥。
记者准备将反光锥挪开时,却被停车位对面的商家告知,这里不能停车。
“我也是前两天到朝阳路附近吃饭时,发现有人占停车位不让用。”王先生说,停车位是公共资源,附近商家可以占用吗?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拨打110报警。”该相关负责人说,民警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