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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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 星期

逃避执行遭惩戒 司法拘留促执行


5月21日,源汇区人民法院经过近4天的调解,被执行人终于在拘留所履行了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

2018年11月,市民刘某因拖欠货款被原告漯河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12月,该案经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2019年1月30日之前,被告付清原告货款共计37万元,如被告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刘某以37万元为基数,支付违约金。后因到期刘某未履行,执行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查封了一辆汽车。执行法官多次和刘某沟通,但刘某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5月17日,执行干警再次将刘某传唤至法院,刘某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在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做出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刘某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调查走访了刘某生意上的关系人。经调查:刘某的汽车是2018年初现金购买的;刘某的账户自2019年以来,与多名关系人有生意来往,刘某还有生意在外地。这些问题调查清楚后,执行法官在拘留所对刘某进行调解。刚开始,刘某认为拘留15天出去后再说。随着调查的深入,刘某的财产状况慢慢浮出水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法律教育,刘某感到压力十分大,最后主动要求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得以和解。

陈 戈 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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