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是谁? 他为何能“死里逃生”?
孙小果究竟是谁?全国扫黑办为何要将其作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呢?
1997年11月28日,《云南法制报》刊发题为“掩盖不住的罪恶”的报道。报道称,早在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孙小果曾轮奸女青年,但是在案发后,其出生年份被更改,从19岁变成了17岁,当时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三年,但他随即被保外就医。
而就在这篇报道刊发之前,自称“昆明黑社会老大”的孙小果再次犯案,1998年初,媒体一篇《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的文章,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从而引发全国的关注。随后,自上而下的严查指示下,孙小果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上诉再审后法庭维持了原判。
然而,早在2010年前后,有人就在昆明见到了已经出狱的孙小果,当时他改名换姓,名叫“李林宸”。再次公开露面,他已经是经营着多家夜店,昆明夜场有名的“大李总”。
所有的公开资料,无法查阅到已经被判死刑的孙小果,究竟是什么时间、什么原因改判?什么时间、什么原因减刑?什么时间出狱?在孙小果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未被收监、未执行死刑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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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早在1994年,当时身为学生的孙小果,参与一起轮奸犯罪,于199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他却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有媒体在1998年的调查报道中写道:孙小果于1995年4月4日被批准逮捕,1995年6月被取保候审,候到审判之后,也未被收监执刑,且至今未发现任何完整的合法手续,只是不久前办案民警在盘龙区看守所看见一张1997年3月27日办的保外就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