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刘某网购图书后,认为出版公司虚假宣传,起诉要求退款并索赔500元。一审法院虽然认定出版公司不构成欺诈,但出版公司愿意赔偿,因此判出版公司给付527.4元。
2016年11月3日,辽宁女子刘某在网购了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的《奇迹》一书,刘某支付购书款22.40元,运费5元,合计支付27.40元。
刘某收到快递交付的书后,发现该书腰封处写明“这个故事拿遍了全球顶级大奖,载入史册,一个原以为世间已经绝迹的纯真故事,日本伟大导演是枝裕和作品,一定要逃离乏味的人生,哪怕用一种荒谬的方式”。
刘某认为,出版公司的虚假宣传已然误导其实施本次购买行为。其看到腰封上拿遍国际顶级大奖的荣誉介绍,对于图书的质量产生了合理依赖。出版公司的虚假宣传属于欺诈行为,要求出版公司赔偿其27.40元,以及增加经济赔偿500元。据《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