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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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1日 星期

让生活垃圾全程分类 迈入“法治时代”


上海 正式就“垃圾分类”立法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由地方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规范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想让垃圾分类成为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又一个‘法治化样本’,得让市民充分感受到条例实施的效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说。

条例分为十章。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显示,上海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属于有害垃圾。湿垃圾指易腐垃圾,如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

条例规定,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可处以5000至5万元的罚款;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

条例还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违反上述条文,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中国各地已有40多座城市正在试点生活垃圾分类,部分城市已出台行政管理办法等。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认为,在立法领域形成刚性约束将成为趋势。

北京

个人混合投放垃圾将处罚款

6月18日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做客第二期“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访谈节目,与市民、市政协委员就“加强垃圾分类,实现垃圾管理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话题进行交流。记者了解到,2012年出台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目前已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混合投放垃圾将处以罚款。此外,在新创建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里,将对分类垃圾桶标识进行调整,厨余垃圾改成“湿垃圾”,其他垃圾改成“干垃圾”,让居民对分类标准一目了然。

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孙新军说,北京将参照上海的经验,对个人混合投放垃圾处以不低于200元的罚款。

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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