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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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5日 星期

要劝阻野泳 更要多建浴场


□张 丽

每到夏天,野泳就比比可见,由此发生的悲剧也不计其数。包括北京在内,各地都不时爆出有人在不允许游泳的自然水域溺亡的消息。野泳爱好者大多精通水性,无奈水下危机四伏不通人情。据媒体的不完全统计,2017年6月3日至8月4日的两月间,本市有8人在河道内游泳、玩耍时溺亡;2018年6月9日至8月22日,有6人因野泳溺亡。(据《北京晚报》)

为什么总有人对“禁止游泳”警示牌视而不见,对他人出于好意的劝阻置若罔闻呢?野泳爱好者给出的答案,无外乎正规游泳场馆量少价高且人多、野泳方便省钱又自在,或者是喜欢亲近自然且有小团体一起游等。这些说法表面上都有点道理,但又经不起较真推敲;跟生命安全比起来,更是不值一提。

事实上,全国各地对野泳有严格的禁令,河道湖泊等水域都立有警示牌;有的公园湖泊和重点河道,在野泳旺季还有专人巡查劝阻。在北京市八个引用水源地,如昆玉河段,北京市水政执法大队会联合公安机关,对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野泳的人依法处罚,也建立了相应的黑名单等制度。即便如此,还是挡不住有人下水。

多年来,也有市民呼吁,既然游泳是盛夏中的刚需,除了严格管理、密集劝阻和加大宣传之外,能不能为市民开辟更多、更便宜的游泳场地?专家曾经建议,在一些具备游泳条件的自然水域,划定专属游泳区,把野泳转换为安全可控的游泳行为。因为河湖资源有限,所以开辟专属泳域的倡议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游泳是全民健身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好事,必须加以提倡,所以适当增加专属泳域,增加露天游泳池,实在是惠民之举。正规游泳的地方多了,违规游野泳的自然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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