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峰
“世上最了解你的,也许不是家人,而是弹窗广告。”社交网络上,一位网友这样说道。如今,当你打开一些网站,扑面而来的弹窗广告似乎总能击中你的内心:刚搜索了一件衬衫,就能弹出服装店铺的链接;只是随便收藏了几个商品,就能不停收到它们“降价促销”的信息。(据新华网)
如何避免弹窗广告骚扰用户,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在互联网页面弹出等形式发布广告,应当显著表明关闭标志,确保能一键关闭”。规定如此清晰明了,操作也并无难处。然而令人无奈的是,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整治活动,却依然无法根治这种“牛皮癣”,真不知其有什么“通天本领”!
种种现象,都是网络技术霸凌的具体表现。所谓网络技术霸凌,即利用技术、服务或资源优势,胁迫用户签署协议、使用服务,侵害用户的网络服务选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服务发展,网络技术霸凌形式也在不断演变,不仅有“浏览器主页劫持”、弹窗广告等问题,更有无隐私条款、强制授权采集信息、“全家桶”强制下载等现象。由于一些平台比较庞大,用户的选择权有限,多数时候只能被动接受,这就严重侵犯了网络用户的知情同意权,削弱了他们的安全感、满意度,需要法律为他们撑腰,对霸凌说不。
结合一些国家地区的经验做法来看,反制霸凌技术,就应该划清红线、明确底线,让踩线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以“史上最严”的欧盟《数据保护通用条例》为例,如果企业侵犯了数据权利和自由,轻者处以1000万欧元或者企业上一年度全球营收的2%(两者取其高)的罚款;重者处以2000万欧元或者企业上一年度全球营收的4%(两者取其高)的罚款。在我们这里,如果可以对企业天价罚款,它们还敢这样为所欲为吗?如果法律能坚定捍卫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那些不正规、未备案的“野网站”“野平台”,还敢当“牛皮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