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尹晓玉)7月2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电焊工任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原因是任某某在电焊操作过程中,处置不当,致使一冷库的房顶发 生火灾。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6月29日11时25分,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接到指挥中心的救火命令:漯上路白坡村一家公司的冷库泡沫彩钢房顶着火。18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实施扑救,并于11点50分将火扑灭。火灾现场燃烧物质主要是泡沫彩钢板,火灾等级为一般火灾,无人员伤亡。
发生火灾的这家公司,主要业务是肉类加工、冷库对外租赁等。初步调查结果为电焊作业操作不当引发火灾。
当天,该公司电焊工任某某(有焊工证),在冷库房房顶焊水管,有火星溅到房顶上的垃圾上引发火灾。
7月2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任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随后,任某某被送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电焊操作有很大的危险性,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在可燃物附近焊接时,必须距离可燃物5米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