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王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云南镇雄驻浙江永康办事处打印一张不加盖公章的抚养义务协议书时,竟被工作人员索收1000元,并且未开收据。主管部门对此回应称,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代写文书和收费的行为,但纯属“个人行为”,已经“严肃批评教育”。(据新华网)
一纸“千金”,这样的收费的确有些狮子大开口,让人无法接受。问题是,如果这种“个人行为”价格不高,难道就合理了吗?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牟取私利,这不是只需批评教育的小问题。政府部门本来就应该为民众提供便利服务,不能因为外派机构山高皇帝远就可以为所欲为,背弃了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