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行为,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据《北京青年报》)
目前,福建、四川、广西等地相继发布规定,禁止在动车上使用自热食品,乃是基于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并对违规者施以罚款、治安处罚等措施。不过,由于其他省份没有类似规定,而动车又大都是跨区域运行,容易造成乘客的误解,诱发纠纷。因此,考虑到自热食品的日常消费品性质,铁路部门应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定,对自热食品采取全系统禁入,防患于未然,并向广大民众清楚告知原因,以便于各地铁路执行,消除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