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博览·旧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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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9日 星期
镰刀上的血腥气引来苍蝇由此识别出真凶
古人是如何探案的?
“大宋提刑官”请苍蝇帮忙破案
■宋慈画像 资料图片
《洗冤集录》元刻本

最近的热播剧《长安十二时辰》,让不少网友对古代探案产生了兴趣。那么,古人是依靠什么来破案的呢?让我们通过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来了解一下大宋提刑官是如何探案的。

【人物】

“法医学鼻祖”宋慈

宋慈(1186年~1249年),福建建阳人(今属福建南平),是我国古代法医学家,曾四任提点刑狱使,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的第一手资料,又总结了宋代和之前的法医知识,于1247年编著成《洗冤集录》一书。

此书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它不仅指导了宋朝及其后世的司法实践,还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广为流传,18世纪时已有法文节译本,此后又先后被译为荷兰文、德文、英文,成为世界法医学史上的经典,比西方国家同类著作的出版早了350多年。宋慈因此被公认为世界法医学奠基人,被称为“法医学鼻祖”。

书生在战场上 崭露头角

宋慈崭露头角是在战场上。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宋慈出任赣州信丰主簿。不久,赣西南就发生了叛乱。

宋慈仔细调查后,先赈济饥民,安抚了当地百姓民心。然后,他只带300兵士大破敌军。几年后,闽中盗贼蜂起,宋慈又参与了这次征讨。这次征战,宋慈率领一支军队,另外一支军队由武将王祖忠带领。作战计划是两队人马分兵而行,但最后要在约定时间内会合一处。

可行军途中并不顺利,宋慈率领的这支部队在行进途中就与敌军遭遇。结果宋慈“且行且战三百余里”,如期抵达。

起初,王祖忠认为宋慈不过是一介书生,并不放在眼里,甚至觉得这次征讨指望不上另一支队伍了。因此,当他看到宋慈的部队按约定时间到达后很是惊讶,随即转而称赞宋慈,比武将还要忠勇。

后来,走上审案之路的宋慈,曾多次出任“提刑官”主管地方司法、刑狱。

案例

《洗冤集录》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案件:有人被杀死在路边,全身有十多处被镰刀砍的伤痕。

起初有人觉得这人是被强盗所杀。但查点后,死者随身衣服、财物并未缺少。检验官据此推断,不可能是强盗所为。强盗杀人目的是劫财,如今东西都在,人却被砍了十多刀,应该是仇杀。

于是叫来死者的妻子询问,是否与人结怨。妻子回答说:“我丈夫素来与人无仇,只是前几天有人来借钱,我们没借给他,他还限定了日期要钱,并没有很深的冤仇。”

检验官记下此人的住址,然后差人告示附近居民,把家中镰刀上缴检验,如果发现有隐藏不交的,必定就是杀人凶手。

不久,官府收上来七八十把镰刀,并将其一齐排列在地上。此时正值酷暑,许多苍蝇聚集在其中一把镰刀上。

检验官指着这把镰刀问是谁的,马上有人承认。他正是之前向死者借钱的那人。

官府断定,这人就是杀人凶手。检验官指着那把镰刀说:“别人镰刀上没有苍蝇,而今你杀了人,镰刀上的血腥气还在,以致苍蝇聚集在你的镰刀上,还想隐瞒吗?”

最终,杀人者认罪。这个案子后来被宋慈记录在《洗冤集录》中的“疑难案件”。

心得

探案中还事实本来面目 如同治病救人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宋慈写在《洗冤集录》序言中的第一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说,刑事案件中最重的莫过于死刑,而死刑应由犯罪事实决定,犯罪事实则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

宋慈说,自己探案不敢有一丝一毫马虎。他甚至自认,自己别的本事没有,唯独在审案上非常认真,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生怕让已经去世的人死不瞑目。

他觉得,探案时之所以会出现误判,很多缘于细微之处出现的偏差;而勘查验证失误,则是由于办案马虎、经验不足。

这些都是他在“提刑官”任上的心得,也是宋慈写下这本《洗冤集录》的初衷。

在这篇序言最后,宋慈说,在探案中还事实于本来面目、洗清冤屈,与医生治病救人、起死回生,意义是完全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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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中的 探案方法

事实上,说起中国古代的探案故事,就不得不提宋慈的《洗冤集录》。今天的人们或许会将这本书看成悬疑探案集,但其中也记录了诸多千年前古人探案的准则。

比如,怎么判断一个人的死因?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查验尸体的伤口、伤痕。可如果这些是假的呢?

《洗冤集录》里有这样的记录——有人被杀后用绳索吊起来,伪装成上吊自杀。

如何分辨死者是否真的上吊自杀?宋慈在书中给出了判断标准:

真自缢的人,被绳索、绸巾等压迫后,会形成斜向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的索痕;死者闭眼、张口、牙齿露出;胸前有浓稠的口水滴挂,身后则有粪便流出。

而被人勒死或伪装自缢的人,一般都睁着眼睛、头发蓬乱;颈部因死后血液循环停止,索痕浅而淡薄;舌头也伸不出来……

时至今日,这些判断方法对法医鉴别自缢仍有参考价值。

这部书里还讲到“蒸骨验伤”“白酒湿地火烧显人形”“验颅查溺”“苍蝇嗜血法”等探案手段,有些今天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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