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市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贯彻市委书记蒿慧杰调研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校长(园长)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安全教育、消防、食品、交通、教学设施、课堂教学、防欺凌、性侵害、校舍、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同时,开展安全事故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加快推进全市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漯河高中、漯河实验中学、漯河实验幼儿园三个省级“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示范学校要及时完成建设验收工作。按照要求,市直学校全部完成“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临颍县、舞阳县、郾城区、源汇区和召陵区要完成3~5个示范学校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要完成1~2个示范学校建设。2020年3月底以前,各县区、各功能区要完成规模以上所有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快向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生产推广,建成覆盖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会议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教育局、功能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午托班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防控领域进行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治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各县区教育局、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要对学校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消防、食品等安全知识。
会议还要求,做好“11·9”消防日期间疏散演练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参观消防队站”“上消防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联合应急、消防、卫健、人防等部门开展疏散演练实践活动;要对各类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开展排查,清理、更换不合格的各类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正常使用。
白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