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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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

漯河市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第118次曝光

11月16日,黄河路,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黄河路,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黄山路,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解放路,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辽河路,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辽河路,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五一路,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7日,老街,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7日,柳江路,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7日,马路街,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辽河路,违停,罚款200元。
11月16日,辽河路,违停,占压斑马线,罚款200元。
11月16日,祁山路,违停,罚款200元。
11月17日,交通北路,违停,罚款200元。
11月17日,漓江路,逆停,罚款200元。
11月17日,双汇路,违停,罚款200元。
11月16日,柳江路,违停,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柳江路,违停,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11月17日,香山路,违停,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11月16日,嵩山路东支路,占压公交车位,罚款200元。

11月16日至17日,市“创文”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主干道上机动车占压盲道、绿道、非机动车道、公交车位,逆向停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并公布车辆所有人信息。此次曝光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全部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给予罚款、记分。对违法停车的无牌、假牌机动车、电动车予以拖离暂扣并依法处罚。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市区所有主干道车辆、行人违法行为持续组织曝光、对于曝光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上予以曝光。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创文”指挥部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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