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地社会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2020年1月21日 星期

网售淫秽物品 获刑并处罚金


□本报记者 齐 放

实 习 生 李博昊

1月20日,记者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商水县男子夏某,因在网上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9年1月,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接到举报:有人在淘宝店铺出售色情语音。执法人员对被举报店铺做了调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将案件移交市公安局天桥分局。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店铺付费收听的“百度网盘”有声小说资源中,多个专区文件中含有大量淫秽音频。

民警通过截图、下载音频文件等手段收集整理证据材料。随后,民警锁定嫌疑人为34岁的商水县人夏某。2019年1月22日,民警在召陵区人民东路一家宾馆楼下,将夏某抓获。

近日,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2018年10月至案发,夏某网购“有声小说”音频文件6684个、压缩包文件541个,随后在淘宝店铺售卖。交易信息显示,成交90笔,金额540元。经鉴定,1658个音频文件为淫秽物品。因夏某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法院判处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上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