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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安全,不得高空抛物,违反本条例规定,高空抛物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辉
3月15日中午,家住市区黄山路北段一小区的刘女士下楼开车,发现轿车的玻璃天窗碎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轿车的天窗玻璃碎了一大片。幸好天窗玻璃下面有个挡板,玻璃碎片没落进车里。除了玻璃碎片,挡板上还有一个塑料袋,袋子里装的都是甘蔗皮。
看到这样的情况后,刘女士赶紧联系小区物业,并拨打110报警。
经过初步调查,是有人从楼上扔下这袋甘蔗皮,砸烂了刘女士轿车的天窗。
“还好只是砸到车,要是砸到人怎么办?”据刘女士介绍,她3月13日中午12点左右开车回到小区,将车停在了楼后面的停车位上。
目前还未找到是谁从楼上扔下这袋甘蔗皮,小区物业正在积极帮忙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