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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7日 星期

“社群团购”维权难


□本报记者 尹晓玉

“新品发布:椒麻鸡,买一袋送小零食;大家期待已久的秘薯上市了……要什么,请按顺序接龙。”4月23日一大早,辽河路一个小区的美食团购群便热闹起来。疫情发生后,这类“社群团购”的购物形式日益火爆。便利和实惠确实有,但出现问题维权难也引发了很多质疑声音。

方便又实惠 问题也不少

“我们小区的美食团购群是一个专门做食品类团购的人发起的,群里有500人。她每天都会挑选一些物美价廉的东西发起团购,每次都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参与购买。”家住市区嵩山小区的李女士说,她经常买一些半成品食物,感觉很方便,也很实惠。

但很多人的团购经历并不像李女士这样愉快。“前一阵,我在一个团购微信群定了一件衣服,并把199块钱以红包的形式发到了群里,让老板收钱。但红包瞬间就被群里一个不认识的人领取了。我要求此人退钱时,他竟然退群了。衣服没买成,199块钱也不知道找谁要。”市民刘女士谈起自己的经历很气愤。

市民张璐告诉记者,她在小区的团购群里买过几次东西,发现水果、蔬菜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

团购需谨慎 应保存凭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热线12315工作人员表示,针对个人发起的团购,消费者可以向发起人索要货源地的地址、店名等信息。如果消费者可以提供货源地信息,即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如果无法提供货源信息,这种投诉就比较难受理。

这名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参与业主群、微信群等模式的“社群团购”时,一定注意保存好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信息,最好在支付时备注购物的数量、商品名称等信息。同时,尽量选择验货后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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