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 红
4月28日,我市“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新闻发布会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发布会上,记者就市民比较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违停行为是如何认定的?将如何执法?执法依据是什么?
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指示停放、未在停车位停放或超出、跨骑停车位,以及占用人行道、盲道均属违停行为。
执法流程是:在巡查中发现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由市公安部门进行技术支持,提供违停车主信息。而后市综合执法局将违法信息审核录入违停系统并短信告知违停车主,方便车主处理违停。
违停行为处罚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对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拖移车辆。
(2)《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0元罚款。
公安部门将如何支持综合执法部门“违停”执法?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对城市综合执法提供以下支持: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每个工作日上午8:30前提供需要查询的违停车辆车牌号清单,他们当日内完成车辆信息查询并反馈给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公安交通监控设备抓拍的“违停”行为,及时提供给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利用相关平台对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违停处罚情况进行曝光,开展宣传教育;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相对固定人员,专门负责对城市综合执法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打击。
如果收到车辆违停告知单,车主该怎样处理?
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违停车主在收到违停告知3日后15日内可到以下地点接受处理:(1)市行政服务中心嵩山路大厅42、43、44窗口查询处理违停行为、缴纳罚款;(2)公安街与中华路交叉口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服务接待大厅处理、缴纳罚款,并受理违停车主异议申诉;(3)部分银行网点也可缴纳罚款。下一步他们将开通网上办理,市民通过关注“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目即可查询处理。
如果违停车主不去处理怎么办?
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首先通过短信提醒违停车主,车主不接受处理的,采取电话和短信催告;过后仍未处理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加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违停车主将作为失信人员列入诚信黑名单。公职人员发生违停行为不积极处理的,除承担以上后果外,该行为还将影响其工作单位文明单位评选、考核等。另外,对于违停车主不接受处理且再次违停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他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车辆拖离现场。
如何避免违停贴条中的人情关系条、领导交办条?
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一是在执法现场采用手持终端对违停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同步上传至管理中心违停系统。也就是说,现场拍完照,违停信息就录入系统了。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将执法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各个环节进行影像记录。三是制定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和停车秩序队伍管理规定,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从制度上约束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395-6595678,在服务接待中心受理现场举报,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